台湾自强支会简介


李冰 已浏览:128783 次 发布日期:2012-12-12 07:56:35

台北县三重新自强支会QQ707342777,网址http://www.xingechina.com/aige/user/skin9/default.asp?id=98c6450aef8ae3cb

发表时间:2005-12-12 23:50:24   浏览数:310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鸽友社区

   过五关斩六将

   三重新自强,全世界最困难最严苛的比赛制度,1999年自强支会正式改制为新自强支会,林秋贵在各路人马一致推崇之下当选新自强支会会长,2002年又当选台北县三重市市民代表会副主席,其实力与影响力可见一斑。
一长、一短又一中,16次的资格赛, 5次的正关比赛,他考验著每一位参赛者的实力与耐力,为了防止作弊,为了让各地强豪一展身手,在总共21次赛程中,不容许有半点的差错。

这里没有卧虎藏龙
新自强位于台北县三重市内,会员约 200名,每年举办春、秋两季比赛,参赛鸽舍户籍必须在三重市范围内,每一个鸽舍每季参赛最少20只,最多60只,脚环分为3种,每组5只,分为2.5、4.5、6.5。发售脚环每季以4,000只为上限,发售日期为3天。
跟所有各地大的职业鸽会一样,陆上比赛龙头新自强参赛的鸽舍,估计有百分之95以上是综合鸽舍、全职业管理(大陆称为寄养棚),每季参赛鸽舍平均约 35羽左右,如果初算一个鸽舍有5位鸽友寄翔,以每季平均100个鸽舍来算,每一季就有约500位来自全省各地的鸽友,将他鸽舍内最好的配对来这里一决高下,这里没有卧虎藏龙,来的都是各地高手。

大家都叫三重埔
三重市早在日据时代隶属于新庄郡一部分,后来改属于芦洲乡三重埔,民国40初年,三重埔又更名为三重镇,几年后升格为三重市至今。

三重市早期为中小工业(机械类)的重镇,目前人口近 40万,多为中南部北上人口,其中以云林县为最多,近年来中小工业已大部分移出三重市,三重市与台北市只有一桥之隔,很多台北市的上班族都居住在三重 市,现在三重市则以住家及小型商业区店面为主,市街非常热闹,但也拥挤。

▍比赛规则

壹、组织

  1. 遵循信鸽总会章程及北县分会比赛规则,订立比赛规则。 
  2. 本会订名为新自强支会(以下简称本会)。 
  3. 委员代表全体会员监督本会会务,研拟竞赛办法,审查比赛成绩,稽核查询本会财务保管事项。 
  4. 会长、副会长及委员会为本会最高决策单位,会长及委员会决议事项经通过并公布后,会员及缺席之委员必须遵守办理不得异议。  
  5. 会长、副会长与委员除执行会务外,其权利与义务与一般同(包括缴费、投票、表决等)。会长:林秋贵、副会长 2人、委员 7人 二年一选、财务委员 8人不改选 。 
  6. 总务、会计为代理会长执行委员会所决议通过之事项,执行会务时代表会长,会员必须遵守办理,不得异议。
  7. 为防止作弊行为,会长、副会长有权实施任何防弊措施,事前不须报备委员会,但事后必须向委员会报告,其结果及所需之费用( 费用在三万元以上需事前照会二位监察委员,壹拾万元以上则需事前照会委员会认可通过)委员会须认定接受。  
  8. 若有关会务进行之支出,经委员会同意后任何委员不得异议。 
  9. 会员申请入会,须经本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履行入会规定,始获得正式会员资格。  
  10. 干部改选以个别登记方式由会员大会选出,订于冬季比赛结束后择期举行,改选后进行移交,任期二年。


贰、财 务

  1. 任何费用未逐项缴清者,全鸽舍失格,所缴费用不予退环。 
  2. 报鸽费由财务委员存入银行活期存款,以作会务推广之运用。 
  3. 自89年度起凡提领脚环而未缴交脚环费者,须于当季结束比赛前缴交脚环费三成(30%)违者取消会员资格。 
  4. 会员贰年内均未参加任何一季比赛者,视同自动放弃会员资格,若连休两季后提脚环数以三十个为上限。 
  5. 自88年起,会员须于每季提领脚环时,决定参赛之舍名,(改名者须填写让渡书乙纸新舍名需经委员会审奎通过)逾时则不受理改名事宜。 
  6. 本会每季奖品之发放,请于公布发放日之前,会员自行注意本身之户名及用户名,参赛之舍名与户名不同时须填具切结同意书乙份送交本会,否则一律依原有开立户名及用户名发放,不得异议。(本会不承担各鸽舍本身之奖品纠纷) 
  7. 脚环、加组、暗组费用存入银行,不得领出,待结束比赛后依奖品分配表转帐应得会员之帐户。 
  8. 报鸽后如有参赛之会员死亡时,本会无条件退其所缴脚环、加组及暗组费用。 
  9. 报鸽后如有本会鸽舍发生火灾时,必须要发生火灾之火苗是经由鸽舍下层之住家或隔壁邻居所引燃,并经本会会长及委员裁决后才能退回所缴五成比赛费用。 
  10. 报鸽后至比赛期间若比赛鸽被偷,本会不退还一切所缴费用。报鸽后如遇强烈台风而造成鸽舍全毁,则必须当季本会之比赛鸽舍有十鸽舍以上全毁时才能退回三成已缴费用。 


参、检 鸽

  1. 佩带幼鸽脚环时,会员必须各自检查正环、副环之号码是否正确,若佩带错误一律以失格论。  
  2. 比赛鸽脚环如发现变形、扩大环号模糊不清,或封环破裂达三分之一以上时则失格论。  
  3. 比赛鸽脚环如发现环号不完整时(例环号多一字或少一字)则此鸽不得参加往后所有的友谊赛,只准参加脚环组,单关及综合奖品,若于比赛结束时之有格鸽中发现者,不论是否入赏均将退还此鸽参加友谊赛所缴交之奖品费(退还之奖品费由相关奖品中扣除,限未发放奖品之友谊赛)。  
  4. 脚鳞脱落,脚爪破损(完全无指甲)者该鸽失格论。  
  5. 比赛鸽身上不得涂有色彩做暗号或佩带任何不是本会之物件,如经发现该鸽以失格论(因伤上药时须享先报备并经确认者不在此限)。  
  6. 公训比赛期间比赛鸽经临检不在舍中须于指定时间(1小时30分)内补检,逾时该鸽以失格论。  
  7. 经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今后凡干部之比赛鸽均由当日之会员代表检鸽。  
  8. 比赛鸽于任何检鸽作业中必须加盖该次检集鸽专用印章及本会任何封签,若受检鸽手续不齐全者或封铅破损者(塑胶破裂达三分之一以上时)该鸽失格论。本条文效力延至五关比赛结束(即比赛鸽在任一关次检集鸽作业中受检手续不齐全而在比赛结束关以前被发现则该鸽仍以失格论不得异议)。  
  9. 除幼鸽检鸽外任何检鸽必须遵照本会之规定于检鸽后在会场放飞,包括公训及正关未放鸽在会场检鸽时,若有比赛鸽受伤则必须向本会报备才可原鸽带回鸽舍。  
  10. 未放飞之比赛鸽不得参加当季往后所有友谊赛,违者该鸽以失格论,奖品费不退还。  
  11. 为防止作弊行为,本会得临检任何鸽舍,会员不得藉故拒绝 ,违者开除会籍。临检不在鸽舍中须于本会指定时间内补检, 第一次补检未到,该鸽不得参加当季往后所有友谊赛(含加 组 、技术组、光组、暗组等)第二次补检未到或第三次临检不在舍中者该鸽以失格论不得异议。(本条文自89年冬季启用)


肆、公训与比赛

  1. 比赛鸽报到会场以打卡为准,因未打卡而无法提出报到证明者以失格论。 
  2. 集鸽可 以零星交鸽,但交鸽次序须以最后一只鸽子报到次序为准,采不加分制逾时以失格论。 
  3. 集鸽时因执办人员疏忽鸽只飞脱时,如由县分会协办时,遵照县分会规则处理。由本会执办,若在公训发生时,如本会检鸽作业人员疏忽而使比赛鸽飞脱时,则此次公训视为检鸽,并取消此次公训,飞脱之比赛鸽有格。但如因为会员个人之疏忽则不在此限。 
  4. 明订本会春、冬公训关喂鸟时间为:春季4~5点,冬季3~4点。 
  5. 本会春季最高分达1,500公尺,冬季最高分速1,400公尺计算。(单关奖品,单关友谊赛不在此限) 
  6. 集鸽报到或归返鸽报到在检鸽作业以前,若鸽主疏忽鸽飞脱时,以第二次送回报到会场时间计算。但若送回报到会场时已超过规定集鸽时间或各鸽舍有格时间则此鸽以失格论。 
  7. 每一参赛鸽舍须于检集鸽作业进行全程,自行检视各项检集鸽手续是否正确无误,若有遗漏或不符时须当场提出申覆补正,离开现场或比赛鸽已放入鸽车后才发现检集鸽手续不符时不得要求补检,亦不得要求单独钩出该鸽,该鸽并以失格论不得异议。 
  8. 比赛鸽归返报到会场时,如发现不是本会所佩带一切物件或印章、图记该鸽一律失格论。 
  9. 在公训、加训、正关比赛中若比赛鸽被拾获、网捉或佩带任何物件及记号有确实证据者该鸽以失格论。 
  10. 审查员若未能在归返鸽报到会场前到达审查场或提早离开审查场,如有比赛鸽归返报到,其成绩应予认定。 
  11. 比赛中本会得派人监视比赛,会员不得藉故拒绝或妨碍监视工作,监视人员亦不得妨碍比赛之进行。 
  12. 空中距离及路步时间必须在本会公布后一星期内提出异议,以便复查,逾期不受理而依公布实施。 
  13. 集鸽日期如气象台发布陆上台风警报时则不再集鸽但是否照原集鸽日期检鸽由会长、副会长及委员会决定。 
  14. 同只鸽橡皮环遗失二次,或两只橡皮环同时遗失,该鸽以失格论。若剩下一只橡皮环则必须将此只橡皮环打入鸽钟,并以鸽钟记录时间为准。但若本会将一只橡皮环封于塑胶封环里面,无法打入鸽钟者则以会场报到时间计算。 
  15. 比赛鸽橡皮环打入鸽钟,却未在报到会场报到受检者该鸽以失格论,鸽钟以空打论。 
  16. 本会得于任何一次集鸽后将比赛鸽运出本会周围,空中距离150公里以内试放,并再以统一会场时间再集鸽检鸽,比赛鸽于试放后若逾规定会场报到时间则以失格论。 
  17. 公训或比赛关每只归返鸽之橡皮环均须打入鸽钟,除了鸽钟卡住,停止转动或未参加一规者外,其馀凡未打入者,该鸽以失格论,不得异议。 
  18. 比赛鸽不得有二个以上归返鸽舍(A、B鸽舍),若经发现事实,全鸽舍失格。 
  19. 比赛鸽必须由放鸽地自行飞返所登录之鸽舍,中途不得利用交通工具或其他人为因素协助返舍,如经查获一律以失格论。 
  20. 公训或比赛运鸽车于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状况(包括机械故障或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放鸽车未能及时驶达放鸽方圆十公里以内时,则该关次公训取消。若因此导致比赛鸽死亡或受伤达到当次集鸽数之五成以上时(含五成),则结束当季比赛。当季之全部奖品以当次集鸽数平分。计算比赛鸽死亡或受伤成数方法以运鸽车放鸽后留在鸽车内或受伤在地上捡回之所有比赛鸽来计算乘数。 
  21. 公训或比赛关若发现鸽钟故障、卡住,橡皮环未能打入时须即送到会场报到备验,以后之归返鸽并须与橡皮环同时向会场打卡员声明特别报到会场留会存查,且不得掺杂已打入鸽钟之归返鸽一起报到,否则该鸽以失格论。已故障的鸽钟记录不算,所有归返鸽均以会场报到时间为准。 
  22. 公训及正关比赛只要放鸽地未下雨则一律放鸽。但县分会协办时则遵照县分会规则办理。 
  23. 比赛鸽送会场报到突然死亡或检毕未离会场前死亡经查觉该鸽以失格论。 
  24. 如因不符资格赛规定被判失格的归返鸽不论公训是否成立均不得参加下一关次的集鸽。 
  25. 公训不以有格鸽多少而停止公训、但若在公训或比赛中平分各项奖金时则结束当季之比赛。 
  26. 公训或比赛关(1~4关)有格归返鸽数不足15只(含)时,即平分各组奖品并结束当季。(本文须配合101条规则办理) 
  27. 公训及加训有格鸽必须足当次集鸽数二成方有效成立,否则顺延至下次集鸽日并以所集鸽数为有格鸽,不再计算归返成数,继续比赛。但如符合结束比赛条件,则结束比赛。 
  28. 公训或正关比赛放鸽车可在原放鸽地周围十公里内放鸽,但以原空中距离计算分速。 
  29. 归返鸽报到审查会场的时间若比鸽钟记录快,则该鸽以失格论。除鸽钟故障、卡住外,鸽钟报到会场后即等于该鸽舍比赛作业结束,鸽钟报到后再报到会场的归返鸽一律失格不得异议。 
  30. 本会于会场门口设有报到线(黄色)凡进入报到线一律视同报到。不愿报到者请留置会场报到线外。 
  31. 公训押车人员由会员抽签指派;正关比赛则由单关一等、二等派人押车,若须更多人员押车时,则往下类推,若同一鸽舍入赏二等位以上时则往下推。 
  32. 比赛或公训比赛鸽集入鸽车后,若因人为因素导致比赛鸽被泼有毒之物体,如汽油、柏油类、油漆类¨…¨等,一切有损害比赛鸽飞行之物体时,必须当次比赛鸽受伤及死亡之成达到当次集鸽数五成以上时才停止比赛,否则继续比赛。计算比赛鸽死亡或受伤成数方法以运鸽车放鸽后留在鸽车内或受伤在地上检回之所有比赛鸽来计算成数。 
  33. 公训若未在放鸽地放鸽时、比赛鸽不必再带到会场检鸽,比赛鸽所佩带橡皮环可自己取掉,但塑胶封环是否取掉则遵照当次规定办理。 
  34. 公训未成立时则下次公训集鸽时间照原定时间集鸽,逾时者以失格论。例如原集鸽时间是上午九点至十点,超过十点报到会场者则失格论。但本会若有再规正鸽钟时则以打入各鸽舍之鸽钟时间为准。打入鸽钟有格时间统一于十点正;鸽钟及选手鸽路步时间请依照比赛关规定,逾时一律以失格论。 
  35. 公训或比赛若本会之比赛鸽于运鸽车中被劫走时则结束当季比赛。全部奖金以当次集入鸽车者平分。 
  36. 视状况之须要,本会得将归返鸽留置会场待审,待比赛有格时间结束后再依序受检领回。
  37. 放鸽地如有陆上台风警报时则比赛鸽运回三重地区施放,并不再集鸽。


伍、鸽钟规则

  1. 鸽钟包括本会之公钟之时间校正以电信局报时台时间为准。 
  2. 鸽钟第一规正时间会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再补封规正。例如本会规定七点至八点第一规正,超过八点以后才进场者一律不予规正。 
  3. 公训或比赛关只要任何一关未参加一规者,每舍有二次机会,超过二次者则当季往后之公训或正关均不得再参加一规,以后每关之归返鸽请按本规则第五二条规定办理。 
  4. 每一参赛之鸽钟须于公训比赛前三夭(由本会统一送达时间)送达本会办事处检验,经登录后始准使用。逾时未送达者,则当季往后之公训或正关均不得再参加一规。以后每关之归返鸽均按本规则第五二条规定办理。 
  5. 鸽钟规正时间逾时或鸽钟规正带离现场后发现鸽钟故障、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再补封规正。 
  6. 鸽钟一经本会登记使用后,不得再私自任意更换,违者依鸽钟失格论。若鸽钟故障必须更换使用,必须先向本会报备及审核该鸽钟才能更换使用。 
  7. 鸽钟第二规正时间则以全会最长有格时间加三十分以内作第二规正时间,若有另行宣布 规正时间则照宣布时间为准。 
  8. 鸽钟必须在各鸽舍有格时间结束后三十分钟内报到会场,但各鸽舍之比赛鸽于各鸽舍有格时间内全部提早到齐,则鸽钟必须于最后归返之比赛鸽报到时间十分钟内报到会场打卡为准,逾时鸽钟失格论。 
  9. 鸽钟最后规正(二规)若连续打印二次时,以第一次打印之时间计算。 
  10. 鸽钟未开前发现二规未打入时可补打二规规正。 
  11. 鸽钟指针定位不准而无法辨别时间者,必须遵从审查员及会长裁决不得异议。 
  12. 鸽钟被判失格者,比赛鸽以会场报到时间计算分达。 
  13. 鸽钟逾时报到,若超过有格时限两小时未办理鸽钟报到时,该舍以全舍失格论不得异议。 
  14. 开鸽钟时各会员不得未经准许而弄乱鸽钟橡皮环已排列次序,否则全鸽失格论。
  15. 使用二台鸽钟之鸽舍,如于使用第一台鸽钟时发生故障、空打或误打,不能再继续使用第二台鸽钟,如鸽钟故障时,以鸽钟失格论,否则以空打论。但如第一台使用完毕于第二台鸽钟时才发生故障、空打或误打,则第一台鸽钟之记录须予以认定。 
  16. 使用鸽钟每只归返鸽于路步时间加十分钟内报到会场(路步时间为鸽舍到审查会场地上距离所须的跑鸽时间),若超过规定时限,该鸽依会场报到时间计算。 
  17. 机械式鸽钟记录均以误差公式计算,快者不扣,慢者照加,鸽钟记录纸秒针停于过秒处时,以后秒成绩计算。例:20秒至21秒间,以21秒计算。 
  18. 鸽钟一规至二规快慢超过三分钟以上该鸽钟失格,该季比赛同一鸽舍的鸽钟在试打至二规中间发生逆差(先快后慢或先慢后快)15秒以上时,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鸽钟失格论。 
  19. 有下列情形者,以鸽钟失格论。
    1.鸽钟记录纸必须有本会经办人员签封,或手续不齐及签封规正之时间
          不符者。
    2.鸽钟无法完成二规或记录纸模糊不清者。
    3.鸽钟逾时报到者。
    4.鸽钟一规至二规时间快慢超过三分钟者。
    5.鸽钟记录纸少于或多于11孔截洞(戳记)者。
    6.鸽钟转盘无盖板者,盖板不得空转(反转)。
    7.使用二台鸽钟未按顺序第一台完全使用完毕,再使用第二台者。
    8.鸽钟前后两只记录时间相同。
    9.鸽钟记录后只比前只快者。
     
  20. 有下列情形者,以鸽钟空打论(空打前以鸽钟时间计算,空打后以会场时间计算)
    1.打入他会或非本关之橡皮环者。
    2.打入有洞之橡皮环套筒或橡皮环未装入套筒者。
    3.鸽钟记录纸重叠打印者。
    4.鸽钟每孔打入橡皮环多于或少于一个者。
          (同只鸽二只全部打入亦比照办理)
     
  21. 有下列情形者,全鸽舍失格。
    1.改造鸽钟者。
    2.有归返鸽报到会场受检而鸽钟却未能于当日有格时间内提出二规者
    3.私自打开鸽钟封条及封铅者。
    4.扰乱审查会场,影响比赛进行者。
     


 

陆、奖品规则

  1. 单关奖品每150只赏一等,但最高赏 15等为限。 
  2. 综合奖品每150只赏一等,但最高赏 20等为限。 
  3. 综合友谊赛每 10组赏一等,但最高赏 12等为限。 
  4. 脚环组每100只赏一等,不足100只之零数不加等数。  
  5. 加组每 20组赏一等,但最高赏 15等为限。 
  6. 单关友谊赛每12组赏一等,但最高赏 12等为限,其成绩 以组中有格归返鸽( 尾只快 )计算先比只数后再比分速并采等颁发,其叙奖办法如下:
    1.满额入赏:各组入赏鸽达该组采等等位时,全部奖品费按实际入
          赏鸽数采等颁之。
    2.未达五成入赏:各组入赏鸽未达各组采等等位五成以上(含五
          成)时,按应得之等位颁之,齐组算一等,例:双只组赏十等,有
          格归返五只中齐一组时,判定归返四等。若遇平分时则四等奖
          品由五只归返鸽平分,剩陆等奖品以各组参加该关集鸽数平
          分。
    3.乙达五成未满额入赏:各组入赏鸽数达采等等位五成以上(含
          五成)时,可分配全部奖品,其获奖比率按各组实际入赏鸽数
          依本会等位分配比率表颁之。
     
  7. 综合暗组、加组之成绩以各组有格鸽总平均分达计算,先比鸽数后比分速,依等位颁奖。  
  8. 星期日长距离公训之单关友谊赛若短距离公训未放时则单关友谊赛以短距离公训之集鸽数平分奖品,不扣%。 
  9. 星期日长距离公训之单关友谊赛,若于短距离公训有放鸽但星期日之长距离公训未放鸽或放鸽有格时间内无归返鸽则保留下次长距离成绩计算。 
  10. 星期日长距离公训之单关友谊赛,若于短距离公训有放鸽但公训不成立时友谊赛奖品不退还于下星期公训集鸽继续比赛,但若星期日之长距离公训未能放鸽或公训有放鸽但参加友谊赛之比赛鸽全部无于有格时间内归返者则由长距离集入鸽车之参加友谊赛者平分奖品。
  1. 正关比赛全无归返鸽之奖品分配办法如下:
    1.第一关比赛有格时限内如无归返鸽时(全灭)结束该季比赛,
          全部奖品费由该关次各组集鸽数平分。如有剩馀等位奖品
          费以各组参加前一关次之有格归返鸽平分剩馀奖品。
    2.第二关至第五关比赛有格时限内无归返鸽时,则该季比赛结束
          ,全部奖品费以当关集入鸽车之比赛鸽前关综合成绩计算等位,
          如有剩馀等位则由前关之综合成绩采等叙奖。已领奖者也有权
          利以前关之综合成绩争取剩馀等位。
     
  2. 综合比赛之加组综合暗组及脚环叙奖办法如下:
    1.满额入赏:各组入赏鸽达该组采等等位时,全部奖品按实
          际入赏鸽数采等颁之。
    2.有未达五成入赏:各组入赏鸽未达各组采等等位五成以上
          (含五成)时,按应得之等位颁之,剩馀等位奖品以各组参加
          该关集鸽数平分。
    3.达五成未满额入赏:各组入赏鸽数达采等等位五成以上(含五
          成)时,可分配全部奖品,其获奖比率依各组实际入赏鸽数照
          本会等位分配比率表颁之。
     
  3. 公训或比赛关有格归返鸽不足报鸽数千分之20 (不足100只以下之零数不予计数)时暗组不拆封。(有格鸽可不采等平分脚环组 、技术组 、加组、暗组 (一)、(二)次奖品费的5O﹪ , 但如有格归返鸽未达各组等位半数时以应得之等位颁之剩馀等位奖品费与其他无关之奖品费均以参加该关次集鸽数平分,前关次之既有成绩一概不算。剩馀未平分之奖品费,待比赛完全结束后按综合成绩采等颁发。本条文须配合101条办理。 
  4. 公训或比赛关有格归返鸽数千分之20以上时,至下一关次集鸽有下列情形发生时不适有格归返鸽低于千分之20平分一半之规定。必须待下口关次本会公布的有格归返鸽数为准。 1. 无放运回。2.近郊试放。3.集鸽检鸽报到鸽数减少。 
  5. 比赛结束关时其比赛成绩公布三天,若星期日结束则在星期三下午五点以前受理复查,受理复查之日期依此类推,逾期不再受理。五天内发放奖品。 
  6. 单关友谊赛成绩公布二天若在星期日结束则星期二下午五点以前受理复查。受理之日期也依类推,三天内发放奖品,逾期则不受理。 
  7. 比赛结束关时,若有剩馀关次之单关奖品,由当时有格鸽平分,综合奖品则以综合成绩分配,但若无综合分速时,则视无综合成绩,则综合奖品由当时有格鸽平分。 
  8. 金鸽每季赏十五等(含照片)按综合成绩采等颁发,若未达综合成绩则照相纪念(不颁金鸽)。 

柒、附 则

  1. 在任何支会(信鸽或赛鸽支会)有作弊嫌疑并禁止其参加比赛者,本会也一律禁止在本会参加比赛及在本会寄鸽比赛,一经查获确实证据者一律不准参加当季比赛。 
  2. 本会之计算机作业,只是方便本会会务之进行,并不因计算机作业而承担会员之一切过失。梷 
  3. 本会计算机作业若发现会员各友谊赛脚环号书写错误或同组号码重复,若无法联络该会员修正或本会未发觉该会员之错误时,会员必须承担个人之过失,本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会公文通知会员时,可用邮寄或以电话通知会员至本会领取公文。 
  5. 比赛规则若前后发文相抵触时,依最新之公文为准。 
  6. 比赛中若发生本规则表未订之纠纷,若本会已前例者则依前例优先办理(不限当年或当季)或由本会委员表决处理。 
  7. 本会比赛规则若有未尽事宜,得由本会会长、副会长及委员优先开会裁决,各会员不得异议。 
  8. 本会比赛严禁赌博,奖品以金鸟、奖状、奖牌、饲料为鼓励之奖品。 
  9. 本比赛规则修改系经本会会长、副会长以及全体委员一致决议通过认可,自印行日起实施。 
  10. 本会自即日起增设意见箱一只 , 欢迎各位鸽友踊跃提供宝贵意见,建议有关会务时请附上舍号, 姓名否则不予接受, 除了检举事项可采不名。 
  11. 为鼓励会员共同来关心与提倡公平、公正的赛鸽比赛,欢迎向本会检举有作弊嫌疑者,经本会查获确实证据时,检举人可获作弊者当季总奖品费30%的奖品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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