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信鸽协会的法律属性及当前存在的问题


牛海邦 已浏览:181521 次 发布日期:2007-07-02 09:05:24
内容摘要:信鸽协会究竟是个什么组织,它的性质\作用及法律属性是什么?当前又存在哪些问题?本文将略作阐述. 关键词:信鸽协会,法律属性,存在问题. 一:信鸽协会的性质及法律属性: 按照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信鸽协会是公民自由结社的民间组织,是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即民间社会团体.它必须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 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营利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间社会团体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应经会员的共同选举产生.不得任命. 二:信鸽协会的作用. 信鸽协会应组织会员依照章程进行活动,不得以组织活动为名进行营利活动,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信鸽协会的资产,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并定期接受登记机关的检查以及会员的监督. 三:当前信鸽协会存在的问题. 当前信鸽协会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财务状况不公布,谋取会员的利益,使会员不堪重负,甚至放弃自己的爱好.法人代表不选举,侵占\私分\挪用信鸽协会的资产,鱼肉会员. 四:对策:会员有权检查信鸽协会的财务状况,会员有权向信鸽协会的登记机关举报,会员有权向检察机关举报,由登记机关和检察机关对信鸽协会进行检查,触犯法律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杜绝不文明用语,以诚相待! ,谢谢!
 姓 名: 点击登录后评论
 内 容: *
 验证码: 图片看不清?点击重新得到验证码 看不清? 换一张
注意:加 * 为必填选项。